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31)日联同廉政公署及博彩监察协调局,与经营幸运博彩公司及澳门娱乐博彩业中介人协会的代表会面。选管会重申,经营幸运博彩公司和正在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根据立法会选举法规定,在选举期间保持中立与公正无私原则。
选管会主席唐晓峰会后表示,在会面中向博企和中介人的代表介绍了选举法中,有关经营幸运博彩承批公司的机关,以及与之订立合同而经营幸运博彩的其他公司、自然人商业企业人的相关规定,包括不可参与竞选活动,亦不能作出使某一候选组别得益或受损的行为。同时,博彩公司负责人亦需提醒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同样要严格遵守中立无私的义务,否则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最高可处三年徒刑或科处360日罚金。
选管会与博监局将保持良好沟通,倘博监局发现违规情况或收到投诉举报,会通报及配合选管会的后续工作。
唐晓峰解释,新修订的选举法中,对经营幸运博彩公司的机关及工作人员作出了规范,考虑到这些机构和工作人员未必全面了解新条文内容,因此选管会和廉政公署有责任向他们宣传法律的相关规范,今日的会面正是为此而举行,并希望博彩公司负责人能将相关讯息清晰传达予属下员工,以免他们触犯法律规定。
廉政专员张永春补充指,博企和其他经营幸运博彩公司须在选举中保持中立与公正无私,意即不能以公司名义和资源,令到某一候选组别得益或受损。如同公共实体一样,博彩公司不应在其机关内展示竞选宣传物品,但张贴其他选举宣传物品,例如宣扬廉洁选举的官方海报等,则是没有问题的。
他又强调,选举法新增了第75-E条有关特别合作义务的规定,赋予了廉署在选举期间进一步的监察权,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廉署调查人员可以到相关地点及场所巡查和进行监察工作,这也包括娱乐场和赌厅,而相关负责人有法律义务予以合作,配合廉署的工作。他透露,廉署根据选举法第75-E条作出的监察工作经已展开。
会上,有博企代表关注员工的食堂、休息室等地方能否进行宣传活动,选管会解释,这些地方同样由博企管理,因此不能进行竞选宣传行为;同时,博彩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的休息和用膳时段,一样被视为正在执行职务,同样需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另有博企代表提出倘博彩公司要求员工签署提名委员会的情况,廉署则解释,选举法规定不能以胁迫或施以工作压力等手段,迫使员工签署提名。
此外,选管会秘书处已邀约涉及重复签署提名的人士,预计於本周内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