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摩托车头盔符合技术标准型号核准无需更换

技術標準識別標籤一般張貼於頭盔背部,也有在內部。

《核准轻型及重型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行政法规将於6月13日生效,届时摩托车驾驶者及乘客使用的头盔型号须经核准,违者可被罚款澳门币600元。交通事务局提醒市民,倘若使用中的头盔符合该法规订定的8款技术标准之一,且经型号核准,有关头盔无需更换;然而,为安全起见,如有关头盔已使用超过五年,建议选购新的头盔。

如何检视头盔规格

要知道使用中的头盔是否符合规格?市民可先检视头盔是否张贴有技术标准之识别标签,且标签显示的技术标准是否该法规订定的8款之一,再查阅有关头盔型号是否已获交通事务局审批。现阶段,如市民检视头盔已具备符合技术标准之识别标签,但暂未见局方网站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显示有关头盔型号的申请资料,一方面可自行为有关头盔申请型号核准,另一方面可继续留意官方网页之更新。注意,如头盔型号已获审批,只是颜色不同,无需再申请核准。

已审批265款申请

截至4月21日,交通事务局已接获425款摩托车头盔型号核准申请,初步已有265款头盔基本符合审批要求,市民可登入上述连结查阅头盔型号资料及式样,以检视使用中或选购的头盔是否符合规格。

另外,为方便市民了解有关摩托车头盔资讯,交通事务局除已在电台和电视台推出宣传广告,印制宣传海报和单张外,早前亦已在官方网页www.dsat.gov.mo开通了新的专页,介绍有关行政法规、型号核准申请手续、选购头盔小贴士、头盔回收,并设有问题集,欢迎市民浏览。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