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卫生局吁市民勿以处方药物换取金钱或其他物品


就近日有市民怀疑在网络平台上售卖卫生中心开处的婴儿浴油、婴儿润肤膏及凡士林等制品一事,卫生局表示十分关注事件,呼吁市民勿利用处方药物换取金钱或其他物品。

卫生局表示目前并未接获相关投诉,虽然卫生中心现时开处给婴儿的产品包括婴儿浴油、婴儿润肤膏及凡士林等相关产品并不属於药物;但亦指出,卫生局协议药物处方上均印有警示语句:严禁利用处方上的药物换取金钱或其他物品,否则须负上刑事责任。而在药物管理方面,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性及合理性,卫生中心亦已制定《澳门社区卫生中心处方监察指引》,以规范医生应对所开立的处方负责;卫生中心主任及药剂人员亦会对处方进行监察工作。

同时,就关於网上卖药/药物宣传推广的相关举报,卫生局药物事务厅於2014年及2015年分别接获1宗及3宗举报,而由2016年至2017年第一季则没有相关举报个案。而为阻止有人透过互联网非法出售药物或违规进行药物宣传推广,卫生局亦会定期监察及留意互联网上有关资讯,一旦发现违规情况便会作出跟进,以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对於伺服器不在澳门的部份社交网站(如Facebook),卫生局则提醒相关发布资讯的人士应删除有关的内容,并须注意关於本澳售卖药物及药品广告的相关规定。

此外,卫生局已设立市民举报投诉热线,如居民或消费者发现有人透过互联网售卖药物,可请致电8598 3504、电邮drugmatter@ssm.gov.mo或亲临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一至四楼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举报。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