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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推措施助居民赴外读语言课程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将於3月21日推出大学毕业生语言培训利息补助计划,鼓励和支持具学士学位的本澳居民前往外地修读普通话、葡语或英语的语言培训课程,提升其语言运用能力,拓阔视野,从而为社会培育掌握多种语言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本澳的整体竞争力。

资助进修三类语言课程

凡为澳门永久性居民,45周岁或以下,且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在本澳的高等院校或中学累计连续就读不少於3年均可作出申请。申请人须於取得学士学位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修读普通话、葡语或英语,并参与由指定国家或地区获当地政府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开办的语言培训课程(学位课程除外),而修读形式须为面授。课程为期不多於24个月,且普通话课程须不少於6个月,而葡语或英语课程则不少於9个月。

最长补助期为2

高教办与本地六家银行合作,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华侨永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西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该项计划适用於上述银行批出的学习贷款,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及往来当地的交通费。

申请人须透过高教办网站进行登记,并经参与计划的银行及高教办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审批。利息补助期数会视乎课程期间而定,最长补助期为2年,而可获利息补助的贷款额上限则按修读语言类别及课程期间而定,且不超过澳门币360,000元。高教办将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合资格的申请者发放利息补助,课程期间按月发放每月利息的70%,而剩余的30%则待受益人完成课程及提交证明文件后发放。

如有查询,可浏览高教办网页(http://www.gaes.gov.mo),或致电(853)8396-9201、(853)8396-9313与高教办人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