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本地英文传媒报导有旅客因拍摄滥收车资的士司机工作证而被拘留之不实报导,治安警察局特此作出如下澄清以正视听:
就昨日有本地英文传媒报导於1月30日(年初三),一名持香港居民身份证的菲律宾籍女子与其丈夫在本澳乘搭的士时,与司机发生车资纠纷,期间曾使用手机拍摄违规过程,其后被带返警局,被拘留近6小时。鉴於有关报道明显与事实不符,治安警察局有必要作出澄清,以正视听,以免引起市民误会甚至造成不必要猜测。
就上述事件,该名的士司机承认对上述女子滥收车资,治安警察局已作出适当处理。另一方面,经调查后,发现短片内容仅显示该名司机的违规行为,其拍摄内容并非针对该名司机的个人私隐。综合分析上述事件,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事件中,亦没有任何人被拘留。
对於有关英文媒体作出不实或未经证实的报导,误导公众,混淆广大市民视听,治安警察局深表遗憾。
警方呼吁市民不要轻信有关误导讯息。
治安警察局重申,任何提供的士服务之从业员都理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为市民及旅客提供合法的接载服务。治安警察局将秉持一贯立场依法执法,持续严厉打击相关不法行为,确保市民及旅客的权利和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维护澳门旅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