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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办听取院校意见完善评鉴指引修订工作

高教辦聽取院校意見完善評鑑指引修訂工作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日前举办说明会,邀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下称评审局)总主任李淑仁、评审主任胡倩琴等向本澳院校介绍《课程认证指引》和《外评机构指引》的修订重点,并就有关修订内容与院校交换意见。

高教办职务主管叶家悦表示,为完善本澳高等教育体制,持续提升本澳高等教育的素质,特区政府委托评审局编制《院校认证指引》、《院校素质核证指引》、《课程认证指引》及《外评机构指引》四套评鉴指引。首阶段开展了“课程认证”先导计划,测试《课程认证指引》的评鉴范围、内容清单及《外评机构指引》的可行性,在收集外评机构、专家组、参与院校及高教办的意见后,对相关指引进行了修订。

评审局总主任李淑仁介绍了《课程认证指引》和《外评机构指引》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加入外评服务协议须包含上诉/检讨条款、明确了特区政府不参与外评机构的评鉴决定等。她又提到,澳门评鉴制度以“学生为本”为原则,院校可因应其院校特色及发展需要,在世界各地选择合适的外评机构等。

会上,与会院校就未来评鉴制度的相关操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叶家悦表示,《课程认证指引》和《外评机构指引》的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在听取各院校意见后,将再作调整,随后便将新修订的指引文本发送至各院校。此外,评鉴指引已上载至高教办网页(www.gaes.gov.mo),供市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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