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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检验

车辆特征更改-附加或加装车辆尾气后处理装置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规章》第二十六条第一、三、九、十、十一款之规定,加装车辆尾气后处理装置

服务对象
需加装车辆尾气后处理装置之车辆所有人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表格第二号 (002/DDAVC)
  2. 更改特征/装置配件表格 (045/DV),在表格内其他一栏填写: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3. 安装责任声明书 (017/DV)
  4.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5. 负责加装(安装)尾气后处理装置的专业供应商或商号之资料(营业税征税凭单及商号业务性质登记及状况)
  6. 尾气后处理装置的技术规格及合格证明文件(根据环境保护局关于澳门柴油车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的建议技术规范之要求)
  7. 递交经专业的后处理装置供应商或商号根据车辆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及评估报告,确认车辆的技术及排放状况是否适合进行加装
  8. 车辆加装(安装)尾气后处理装置位置示意图两份
  • 查询可预约验车进度

按此进入「服务办理进度查询
注:于检验中心办理毋须审批之特别检验(包括复验或重验),完成缴费后可预约翌日至指定期限内进行检验;其他情况应先查询可预约检验进度后,再预约检验。

  • 网上预约验车

1.      “一户通”网站(按此登入选取部门-交通事务局)或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下载):

车辆所有人:

1) 以“一户通”(个人)账户登入

2) 选择已绑定“我的车辆”

3) 预约验车

非车辆所有人:

1)      以“一户通”(个人)账户登入

2)      在「服务」选择「部门—交通事务局」

3)      预约验车

2. 按此进入交通事务局网站「网上预约验车

 

  • 验车时须出示正本文件
  1. 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2. 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或透过纸质方式出示车辆有效之投保证明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1.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2. (路氹城)汽车检验中心
    地址:路氹城驾驶学习暨考试中心侧
  3. 澳门摩托车检验中心
    地址:黑沙环劳动节大马路污水处理站停车场地下
  4.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5.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改装、更改或替换零件设计:核准建造、改装或替换任何种类车辆的车厢、构件或其他元件的审核费用澳门元3,000圆 及 申请特别检验费用澳门元2,000圆(汽车)或澳门元1,200圆(摩托车)。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按实际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1. 申请个案获审批后,特别检验应在90日期间内提出申请,否则个案归档处理;
  2. 检验应从申请之日起计60天内进行,逾期者需重新申请新的特别检验并缴付相关之附加费用;
  3. 根据《道路交通规章》第五十条之规定,需定期检验的车辆,需接受强制性年度检验,故根据本澳现时路面及本局汽车验车线检测设备之状况,车辆加装(安装)尾气后处理装置后,底盘(包括其他所有构件)其最低部位(位置)需距离地面高度≧13cm(即不低于13cm);
  4. 申请获批准后,车辆需申请特别检验,检验合格通过后,将发出新的车辆登记摺,登记摺上将注明车辆安装有尾气后处理装置;
  5. 检验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网上预约,逾时预约自动失效,不能入场进行检验。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网上 、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版本:01/02/2024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1 09:01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