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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载货集装箱验重程序相关服务

集装箱称重设备认可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者可透过邮寄或亲身前往海事及水务局提出申请,并递交:

  1. 申请者的名称以及联络资料,包括: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和地址;
  2. 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有关其设立的最新商业登记证明影印本(申请人可向海事及水务局提出透过法务局联网获取商业登记证明而豁免提交有关文件);
  3. 将会用作称重工作的所有称重设备的资料,包括:称重设备的地点、制造商、型号、编号、类型(如吊磅、地磅等)、出厂年份、最大称重量、精确度、相关称重设备的照片;
  4. 由市政署发出的度量衡器具检定的证明文件,以及称重设备最近一次校准的记录(包括详细的误差报告);
  5. 称重单据式样(可参考《载货集装箱总重量验证指南》提供之称重单据(供参考之式样))。

需预先办理 / 申请文件:

  1. 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有关其设立的最新商业登记证明(申请人可向海事及水务局提出透过法务局联网获取商业登记证明而豁免提交有关文件);
  2. 由市政署发出的度量衡器具检定的证明文件。

附注:

  • 海事及水务局按个别情况可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资料。
  • 申请者可提交相关称重经验资料可有利审批工作。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海事及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邮寄办理

海事及水务局
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邮政信箱47号)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按个别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相关规范或要求

《载货集装箱总重量验证指南》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请致电(853)8988 2117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附注:申请获批准后海事及水务局会透过公函通知申请者。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资料提供:海事及水务局(DSAMA)

最后更新时间:2019-01-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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