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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 本月27日起展开公众谘询

博監局介紹修訂《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公眾諮詢工作安排 。 圖:(中)博監局局長陳達夫(左)社工局防治賭毒成癮廳許華寶廳長 (右)博監局法律顧問古立文

在听取社会意见后,澳门特区政府建议修订《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第10/2012号法律)并将於9月27至10月26日进行公众谘询,期间将透过多渠道宣传谘询文本及收集公众意见。

博彩监察协调局於今(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修订《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的内容及公众谘询的安排。

建议之修订内容

博监局局长陈达夫在发布会上指出,自10/2012号法律«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於2012年生效至今,特区政府密切监察该法律的实施情况。在注意到博彩业发展开始对博彩从业员带来不良影响,以及现有处罚程序有优化空间时,在听取社会意见后,建议完善第10/2012号法律,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 扩大保障范围

博彩从业员是澳门博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受到更好的保护。资料显示,本澳博彩从业员面临赌博失调比例比一般市民高。社会工作局「赌博失调人士中央登记系统」显示,2011年至2016年间,本澳赌博失调人士的情况大致相似,登记人士(扣除报称失业人士后)都是以「荷官」与「博彩业服务员」最多。同时,到社会工作局志毅轩请求协助的博彩从业员也占一定的数量,可见博彩从业员正面临问题赌博之影响。为此,为能减低博彩从业员成为问题赌徒的机会,建议加入博彩从业员於工余时间禁止进入娱乐场的规定。事实上,现时第10/2012号法律第4条第3款已规定,博企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藉他人於雇主所经营的娱乐场进行幸运博彩。

二. 简化行政程序

数据显示,自第10/2012号法律生效至今,大部分未满21岁之违法者主要是旅客,留澳时间很短。若按照《行政程序法典》规定通知当事人往往存在困难,需较长时间才可成功联络涉嫌违法者,且假如未能透过邮递进行通知,更需透过於报章刊登告示之方式通知违法者,可见投入的时间长及行政成本也相当高,所以修订法案建议简化处罚程序,引入即时票控机制;另外,为确保被禁止进行博彩的人士所赢取的彩金能有效归特区所有,亦将建议明文规定相关保全性措施,藉以更好执行第10/2012号法律。

公众谘询会

为让公众对修订《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的公众谘询文本内容有更全面的认识,博监局将於10月6日、7日及17日举行三场公众谘询会,介绍谘询文本的内容,同场设答问环节,欢迎公众参与。

提交意见

除公众谘询会外,市民亦可於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26日期间透过电邮、电话、传真、邮寄或亲临等途径发表意见及建议,期望公众能够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欲了解更多关於公众谘询的详情,请浏览博监局网站www.dic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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