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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登记

海员登记证之发出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亲身前往海事及水务局申请,并须递交:

  1. 海员登记申请书(格式M1/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2. 受雇证明书(格式M5/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3. 工作声明书(格式M6/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4. 背景为白色的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2张;
  5. 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出示正本核实);
  6. 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可透过身份证明局网页、服务柜台或自助服务机申请,并选择“代寄”至海事及水务局);
  7. 具有由航海学校或由获授予权限之其他实体发出之相关级别证书(出示正本核实);
  8. 由卫生中心发出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M7/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9. 个人接种手册影印本(出示正本核实);
  10. 住址证明影印本(如:电费单或水费单)(出示正本核实)。

需预先办理 / 申请文件:

  1. 受雇证明书(格式M5/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2. 工作声明书(格式M6/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3. 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可透过身份证明局网页、服务柜台或自助服务机申请,并选择“代寄”至海事及水务局);
  4. 由卫生中心发出的体检合格证明(格式M7/DET)。(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于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海事及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缴费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按《海事及水务局收费总表》征收相关费用。

印花税

第87/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印花税规章》及其附件《印花税缴税总表》的全文,征收相关的印花税。

附注:

  • 可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缴付。
  • 以支票缴付时,抬头请写上“海事及水务局”,并须符合 8月 4日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5条第3款之规定,所交付的支票必须为“保付支票”。

审批所需时间

在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递交申请翌日起计 8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体检合格证明有效期为2年。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1. 须出示收据;
  2. 须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资料提供:海事及水务局(DSAMA)

最后更新时间:2021-10-18 10:03

就业 人员资格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