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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医疗中心"及其3名医生涉嫌触犯多项法律 卫生局勒令停业并将尽快完成调查依法处罚涉案人员


卫生局9月26日接获检举,指"积医疗中心"(J MEDICAL CENTER)怀疑存有大量违规药物、涉嫌违法提供抽脂服务及有无牌人士在未经注册单位内提供医疗服务,随即派员联同治安警察局警员到南湾大马路罗德礼商业大厦6楼的E座单位"积医疗中心"及与之同层的C、D座单位进行稽查。

其中E座单位持有卫生局发出的卫生护理服务场所执照,执照登记为"积医疗中心",单位内发现涉嫌违规使用的抽脂工具及非法进口药物,在抽查病历时亦发现该中心有医生怀疑提供抽脂及自体脂肪移植等违规手术的医疗记录。在是次稽查行动中发现"积医疗中心"涉及27项涉嫌非法进口的药物,当中包括10项过期药物、1项只供医院用药、1项精神药物以及2项没有标示有效期的注射剂,同时亦发现存有无名称的片剂和胶囊剂,及把大量不同类别的药物并放於同一包装内,分别涉嫌违反了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第58/90/M号法令和第80/94/M号法令当中的有关规定。基於"积医疗中心"涉嫌不法管有精神科药物属刑事罪行,卫生局将依职权转介司法部门跟进。

与此同时,昨日卫生局亦收到1名本澳女子投诉"积医疗中心"为其提供的自体丰胸移植及腹部抽脂手术存有不当和欠缺效果,卫生局已就投诉开立卷宗。按照现行法令规定,私人卫生护理服务场所不得提供抽脂或自体脂肪移植服务,"积医疗中心"所涉及的单位曾有被投诉之记录,卫生局人员亦曾指示不得於单位内提供抽脂或自体脂肪移植服务。

经综合是次针对"积医疗中心"的搜查行动,搜出的药物、工具、医疗记录和现场环境证据等,涉嫌触犯的法律情节严重,故有强烈迹象显示若该医疗中心持续运作及其3名医生继续执业,将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危害,作为一项防范性措施,卫生局根据第81/99/M号法令第四条第2款规定,勒令该医疗中心及该3名医生停业90日,期间不得提供医疗服务。衞生局将会尽快完成调查程序,若经证实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涉案的医生及相关人员。

至於与"积医疗中心"同层的D座单位虽已向卫生局申请卫生护理服务场所执照,但未获发出执照许可,然而执法人员却在单位内发现弃置的注射针筒及药物空瓶,有强烈迹象显示有人曾在此单位内提供医疗服务;C座单位则没有执照许可,但经综合检举人提供的资料、现场客观环境证据和搜出的证物,同样有强烈迹象怀疑有人在C单位内非法提供医疗服务。故此,卫生局已於C和D座单位门口张贴通告,禁止任何人士自行或在单位内提供医疗服务,若不服从,则触犯《刑法典》相关规定。

要指出的是,抽脂及自体脂肪移稙必须使用麻醉药下进行,对人员、场所及设置配备有严格的要求,同时存在严重并发症风险(如脂肪栓塞、感染等),可能危及生命,或出现不良反应及后果,卫生局呼吁市民不要轻视此等手术存在的风险。若有市民曾在私人卫生护理服务场所接受过抽脂或自体脂肪移植服务,可致电28713734、电邮utlap@ssm.gov.mo或亲临新口岸宋玉生广场335号至341号获多利中心6楼,向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