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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公务人员投诉处理的管理制度》举行沟通会

“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溝通會

第20/2017号行政法规《公务人员投诉处理的管理制度》(下称《投诉制度》)已於9月18日生效,为让公务人员对投诉的权利和义务有更多的了解,行政公职局於10月12日组织了公务人员投诉处理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及各公务人员团体代表举行沟通会,委员会成员及约四十名公务人员团体代表出席。

沟通会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六楼多功能厅举行,行政公职局代表向与会者简介了《投诉制度》的内容及操作流程,并就公务人员提出投诉的权利及义务作出了说明。委员会主席李沛霖、委员梁玉华及邝玉球与出席的公务人员团体代表交换意见,与会者积极发问及提出意见,与委员会成员及行政公职局代表进行了沟通和互动。

《投诉制度》旨在建立处理人员投诉的机制,促进公务人员之间以及公务人员与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关系,并持续优化公共部门的管理及运作。出席人士普遍认同《投诉制度》保障了公务人员提出投诉的权利,而独立运作的委员会亦增加了公务人员的信心,期望《投诉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提升和谐的工作气氛,并持续优化公共部门的管理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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