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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政府许可的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通讯设备


随着无线电通讯科技的急速发展,有关产品的种类亦日新月异,而为了让市民能够更方便地使用多元化的无线电通讯设备,透过2017年10月23日第43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内刊登的第370/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豁免了更多种类的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政府许可。

新批示增加了Wi-Fi设备的准许频带,并豁免了无线电测向接收器的政府许可。是次增加和修改了的设备类别如下:

类别

准许频带

最大等效全向辐射功率

无线数据通讯设备(无线电话系统除外)

2400-2483.5 MHz

5150-5350 MHz

5470-5725 MHz

5725-5850 MHz

57-66 GHz

200 mW

200 mW

1 W

1 W

10 W

无线电测向接收器

3500-3600 kHz

144-146 MHz

详细内容请参阅2017年10月23日第43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内刊登的第370/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或查阅网页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