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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帆:改革评核制度冀合理认可有贡献公务员


政府现正推出修订《公务人员工作表现评核一般制度及晋升机制》谘询文件。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20)日表示,修订方案冀使有承担、有付出和有贡献的公务员得到合理的认可,并建立向上流动机制,让这些公务员日后有机会向上流动,甚至作为领导和主管选拔的梯队,这也是整个改革的宏观目标。

陈海帆上午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八周年庆祝酒会,回应传媒访问时表示,公务员制度改革是特区政府“精兵”施政方针中的重要环节,政府希望透过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素质、做好施政工作,最终为市民提供更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据行政公职局统计,2016年评核达到“十分满意”和“优异”的公务员人数比例逾90%,陈海帆认为这不是正常的比例,现时谘询方案建议取得两项评核的比例最多共60%,已属相当高,倘部门达到一定的绩效水平,比例限制可上调至70%。

她续指,日后评核制度将制定更客观、更具操作性的标准,确保核评过程有依据可从。政府下一阶段计划修改领导和主管的评核制度,将按照现行谘询方案取态的目标修订。

谈到海一居问题时,陈海帆重申政府须依照《土地法》的基础保护3,000多户楼花购买者的权益,政府亦有与小业主、发展商进行三方接触。

此外,被问及《司法组织纲要法》修订进度,陈海帆称政府正向澳门律师公会谘询意见,内容包括增加部分层级法院的人数,以及建议解决主要官员“一审终审”的问题。终审法院的法官人数则暂未有增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