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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车辆使用牌照税元旦日起徵收


2018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由1月1日(周一)至4月3日(周二)期间徵收,市民可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间银行共13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或可登入https://epay.dsat.gov.mo电子缴费网站办理缴费手续。

纳牌点逾百五便利缴费

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相关规定,交通事务局於2018年1月1日(周一)至4月3日(周二)徵收新一年度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的使用牌照税。市民可於办公时间内前往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专区;财政局(包括:财政局大楼、北区接待中心、氹仔接待中心及龙成收纳处);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36间分行)、大丰银行(25间分行)、澳门商业银行(13间分行)、大西洋银行(18间分行,不包括总行)、华侨永亨银行(12间分行)、汇业银行(7间分行)、澳门国际银行(7间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澳门分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17间分行);邮电局(包括邮政总局、红街市邮政分局、濠景邮政分局、望厦邮政分局、海洋花园邮政分局、文化中心邮政分局、石排湾邮政分局及通讯博物馆商店)缴交。

网上缴纳三方式取税圈

此外,市民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进行电子缴费,并於成功办理手续后,选择邮寄、自取或自助列印方式领取税圈。如选择邮寄,在缴费后的6个工作天后,税圈将以平邮方式派递到指定地点(只限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时间至3月25日(周日)晚上11时;如选择自取,市民可於在缴费后3个工作天后,携同车主或获委托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列印收据、车辆登记折正本或车辆所有权登记凭证任一文件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领取税圈,服务时间至3月28日(周三)中午12时;如选择自助列印,在缴费后会收到由本局发出的、包含查询编号之“成功缴纳"短讯,随后可到身份证明局位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黑沙环卫生中心、中华广场、氹仔湖畔嘉模卫生中心或路环石排湾业兴大厦的自助服务机列印税圈。

服务专区设缴罚款柜位

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车主必须缴清违例罚款才能办理新一年车辆使用牌照税的缴纳。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税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厅於1月2日(周二)至4月3日(周二)期间,在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服务专区设立缴付罚款的柜位,而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则於3月1日(周四)至4月3日(周二)设立缴付罚款的柜位,为尚未清缴属指定的轻微违反及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此外,市民亦可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服务柜位清缴相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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