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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局呼吁车主注意运载货物掉落


交通事务局和治安警察局呼吁运载货物的车辆必须捆扎妥当,有需要时,应把货物盖好,切勿令货物掉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便和危险。

两局发现有不少货车在载货时有物件散落至公共道路造成危险,提醒车辆运载货物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二条有关安放及整理货物之规定,包括应保持货物平衡、避免货物遮挡视线、拖曳、超高、超长、掉落等。一旦违反,车主可被罚款澳门币900元,而根据第70/95/M号《嘉乐庇大桥、友谊大桥及引桥规章》及第21/2005号《西湾大桥规章》,车辆掉落物体更可被科处澳门币2,500至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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