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申请登记锅炉/压力容器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如场所内设有锅炉及压力容器,须前往下列办理地点办理登记。
服务结果
登记锅炉及压力容器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牌照及监管处
通讯地址:
1)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牌照及监管处: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23楼;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电话:(853)8597 2634 ;
图文传真:(853)2871 1276 ;
产品、物品监管
创业及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