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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藉系列环保政策措施,为构建生态城市创设条件


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基本途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致力推动各项环保工作,为构建绿色生态城市创设有利条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办的「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MIECF)一直推广绿色低碳的环保理念,将在4月12至14日举行的2018 MIECF更以「构建生态城市 共享绿色经济」为主题,透过案例分享、政策分析、技术展示和商机交流,在进一步提升生态城市构建、居民生活素质及社会发展的同时,推动区域绿色经济的交流和合作。

特区政府致力推行各项环保工作,为构建生态城市创设条件,包括按序开展一系列改善空气质素及减废回收的政策措施。在改善空气质素方面,主要从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污染排放及工商业场所废气排放两方面着手。其中,近年先后公布了《新轻型汽车的环保排放标准》、《进口新汽车应遵守的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定》、《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以及《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多项法规,加强管制本澳车辆的尾气排放,并优化车用燃油标准。去年更透过环保与节能基金推出及完成了《淘汰重型及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以加快淘汰较高污染的二冲程摩托车,有关计划共淘汰超过5,450辆摩托车。在工业排放方面,2014年公布《水泥制造工业场所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设施管理规定》行政法规,并正推进制订其他固定空气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及监管法规。

随著澳门城市固体废物量近年持续上升,特区政府不断透过推出回收胶樽、铝罐/铁罐以及纸类、利是封、废旧电池和电脑及通讯设备等多项回收计划,在社区设置多个回收点,为居民实践减废、回收等环保行为创设更便利的条件的同时,亦持续扩大厨余回收网络,收集酒店、机构、学校、家庭及食肆的厨余,加大向社会推广厨余回收,推动社会落实源头减废的力度。此外,特区政府亦於去年底完成编制《澳门固体废物资源管理计划(2017-2026)》,订定了澳门在固体废物处理方面的短、中及长远规划。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办,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生态环境部作为特邀支持单位,泛珠三角省/区政府协办,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及环境保护局承办的「2018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2018MIECF)将於2018年4月12至14日举行,将汇聚来自世界各地的环保业界人士、政府代表、商界以及相关团体参与,共寻绿色商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详情可浏览http://www.macaomiecf.com/miecf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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