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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置车存放费按日累加 车主不理政府会续追收

市民可前往交通局服務專區辦理車輛註銷手續

交通事务局和治安警察局去年发现欠缴车辆使用牌照税被移走的车辆819辆,至今近六成已获认领或办理注销放弃手续。

按照法例规定,欠缴车辆使用牌照税或注册已被注销而停泊於公共地方之车辆,一经发现会被移走。相关车主认领或决定放弃车辆,也须向交通事务局办理手续及缴交相关罚款和行政费用。倘车主一直不办理手续,车辆的存放费用会按日累加;另外,纵使车辆最后归特区所有而被拍卖,政府仍会继续向车主追讨拖欠费用,以及该费用按拖欠时间累加之利息。

车弃用须办注销手续

另外,今年首3个月,交通事务局录得注销车辆6,968辆。局方呼吁车主,如车辆继续使用或弃用,均须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或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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