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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在澳门无子女证明书


如何办理

  • 持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
  • 须递交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副本、内地公安机关需本局出该份证明书的证明。

备注/申请须知

  • 如申请人不能亲临办理,可委讬代理人递交申请,并需出示申请人的证件正本和影印本。
  • 申请人必需按其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签名式样在申请表上签名 ( 下载表格 – 证明书申请表 )。
  • 对智能卡式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持有人申请的在澳门无子女证明书,本局将打印持证人的样貌于证明书上,申请人无需递交照片(下载证明书式样)。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身份证明局

  • 总办事处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 1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週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费用及付款方式

费用:

首页收费澳门元15元,另每附加页须额外缴付澳门元5元。

付款方式:

总办事处(中华广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接受以现金、信用卡、闪付卡、借记卡、澳门通及MPay澳门钱包付款


审批所需时间

5个工作天(服务承诺)
(上述领取日期是由本局收到申请及所需之文件齐备并经核实之翌日起计算。)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

身份证明局服务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柜台领证方式

服务对象:

于柜台或自助办证机完成申请手续后,领取证件或证明书的人士。

领证程序:

  1. 扫描或输入收据编号(如无法读入收据编号,请向职员查询。)
  2. 留意荧光幕显示姓名及柜台号。
  3. 到指定的柜台领取证件或证明书。

亲身领证:

在领取证件或证明书时,须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如属续期的居民身份证或原旅行证件仍有效,须带备原证件进行注销。

委托代领:

如申请人欲委托他人代领证件或证明书,可填写收据背面的授权表格,或提交书面授权书,并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有关代领手续的详情,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的问题集

“智取易”智能文件柜自助领取

有关身份证明范畴的证明书均可透过“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如申请人选择于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的“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须于收到“一户通”或“商社通”的取件通知后3日内前往取件,否则,有关证明书将退回中华广场一楼身份证明局。有关“智取易”智能文件柜的服务详情,请参阅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


资料提供:身份证明局(DSI)

最后更新时间:2024-09-0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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