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日重申,特区政府与“海一居”楼花购买者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政府释出了最大善意希望解决事件,同时亦要避免社会质疑政府以公帑解决“海一居”问题,政府的处理已取得最大平衡。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下午代表特区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关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她在签署仪式后接受传媒访问时透露,签署协定有助双方居民中的被判刑人返回所属国家和地区服刑,目前有3名尼日利亚人在本澳服刑,尼日利亚则没有澳人在当地服刑。特区政府正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蒙古、菲律宾、越南、南韩、东帝汶等商议有关安排。
至於中国内地、澳门与香港三地之间的区际司法互助协议,陈海帆指,由於三地法律体系存在一定差异,三个法域须达成相同原则和标准,仍有一定难度和障碍需要克服,目前尚未有最新进展。
政府上月提出“海一居”事件解决建议方案受到社会广泛讨论,陈海帆表示,政府会维持采取现行方案解决“海一居”问题,并重申政府与“海一居”楼花购买者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政府已释出最大善意,希望解决事件及尽力协助有关人士上楼、解决居住问题,同时,也要避免社会质疑政府以公帑帮助“海一居”的楼花购买者,特区政府从中已经以最大的平衡作出处理。
她续指,留意到有建议提及政府可毋须立法,直接建设楼宇,以特定价格售予特定人士,她强调这是完全无法实行的,政府必须透过谘询过程听取社会意见后,方可进行立法工作。
被问及会否修改《土地法》,陈海帆称《土地法》已在2013年进行了修改,政府一贯都会对实施了一段时间的法律进行检讨;政府留意到有意见指《土地法》欠缺过错责任原则,当局会研究相关意见。
此外,陈海帆表示,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政府目前未有计划延续狗会的经营许可;至於狗会600多只赛犬的处理,民政总署、博彩监察协调局经已与狗会作出磋商,对方亦提出了有关方案,政府会以方案为基础,尽量协助狗会处理犬只的领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