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将於6月28日至8月26日展开修订《道路交通法》及其补充法规的公开谘询。局方重申,是次从完善对驾驶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规范、加强处罚力度、修订关於酒精测试的监察条款、修订构成轻微违反累犯的法定要件、修订关於暂缓执行禁止驾驶或吊销驾驶执照的规定、探讨将轻微违反转换为行政违法行为的适当性以及探讨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适当性,合共七方面检讨法律,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回应社会诉求及配合社会实际需要。谘询期结束后,局方仍须时整理和制作意见总结,再草拟法律条文,故此,希望社会各界在谘询期内充分表达意见,凝聚共识,令是次法律的修订更能体现民意。
除检讨法律工作外,政府一直按照《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依循“优公交”、“控车辆”、“顺道路”及“倡步行”的思路,透过综合调控手段持续改善澳门的交通环境。当中如:加大力度移走滥泊车辆、调整停车场和咪表泊位的费率、落实公共停车场月票泊位“只退不补"政策等,以减少长期霸占公共泊位情况和提高车位流动性。
今年增4,500公共泊车位
政府也积极寻找条件许可地方增加泊车位,今年亦有6个公共停车场陆续启用,合共提供2,183个轻型车辆泊车位及2,356个电单车泊车位。此外,截至去年底,私人楼宇有超过12万泊车位;而今年第一季,获发楼宇使用准照、在建中、已竣工及处於设计阶段的私人楼宇停车位,合共有36,300多个。同步,政府正研究在合适地点兴建仓储式停车场。
为疏导交通,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亦紧密协调,因应实际情况适时优化道路环境,如在马场北大马路开通重型客车专用通道,开通后该处尖峰时段行车时间减少21.5%;而友谊大桥引桥交汇处(往氹仔方向)在设置交通灯后尖峰时段行车时间减少更减少60%。
政府明白到市民现阶段对加大泊车空间和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的诉求,但现行《道路交通法》生效至今逾10年,部份法律条文已不合时宜,因此除优化交通配套外,也须透过法律检讨,完善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亦会继续从宣传、教育、检控三管齐下提升市民交通安全的意识,共建和谐有序及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