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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致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公开信


就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针对行政长官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给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诉,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已於今年5月23日作出确定性裁判,判决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败诉,并确认行政长官宣告土地批给失效行为的合法性。

根据终审法院作出的上述裁判,“海一居”所处的黑沙湾填海区“P”地段被特区政府收回。由於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无法履行与楼花购买者之间的不动产预约买卖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应当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法律责任,向楼花购买者作出赔偿。

在此,特区政府敦促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遵守合约精神,履行法律责任及社会责任,积极、尽快地向楼花购买者作出赔偿。倘若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消极对待赔偿问题,损害楼花购买者的利益,特区政府将不排除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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