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与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连日於本澳市内采取联合行动,分别查获11间食肆及1名收集者,涉嫌销售及走私未经检疫食材,共检获蔬菜226公斤、肉类134公斤及加工食品87公斤。
民政总署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对涉案食肆及收集者作出起诉,如构成犯罪,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五年徒刑或被科处最高六百日罚金;如属行政违法,则可被科处澳门币五万元至六十万元的罚款。
海关与民署食安中心将持续打击走私食材活动,加强巡查本澳食肆及贩卖食材地点,阻截来历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以保障本地区的食品安全。海关及民政总署同时呼吁,市民若怀疑有食肆或零售场所售卖来历不明的食材,或发现有走私未经检疫食品的活动,应立即向海关或食安中心举报。海关热线2896 5001、食安专线2833 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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