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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邀个资办向诚信店介绍《个人资料保护法》

消委會感謝個資辦為“誠信店”商號介紹《個人資料保護法》

消费者委员会邀请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於六月十三日举办《个人资料保护法》讲解会,向“诚信店”商号介绍本澳保护个人资料的相关法律法规。

现时不少零售服务业在招募会员,或为消费者办理一些简单的登记手续时都会不同程度地收集到消费者的个人资料,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对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的实体,即商号等都有详细明文规定其责任,以保护居民个人资料的私隐。

为提高“诚信店”商号对相关法例的认识,以免误触法律,以及侵损到消费者个人资料,消委会安排经常接触或收集消费者个人资料的“诚信店”,包括药房、超市等商号代表参加由个资办代表主讲的《个人资料保护法》讲解会,个资办代表就《个人资料保护法》对个人资料的定义、资料当事人的权利、负责处理个人资料的实体,即商号的责任及处理原则作出详细介绍。

个资办代表在讲解会上指出,商号在收集消费者的个人资料时,需具有《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的任一正当性条件,收集前必须获资料当事人明确同意,且在处理时应恪守当中的合法原则,包括收集目的限定、适度性、准确性与保密等原则,同时保证处理个人资料的安全措施,并建议商号应按《个人资料保护法》中的各项规定,预先制定一份保护个人资料的政策,这是收集与处理个人资料程序中一项重要的措施。

个资办代表又以近年该办公办处理多宗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的个案为实例,提醒与会商号要引以为戒,并须从包括外判、第三人等资料的接收者,职员等各层面建立保护消费者个人资料的意识及措施。

“诚信店”接受培训提高法律常识

与会的“诚信店”商号负责人表示,讲解会不仅提高商号对保护消费者个人资料的责任与意识,商号更可具体掌握到《个人资料保护法》各项条文的规定及操作,赋予商号遵守法律规定的能力,欢迎消委会举办更多同类活动。

消委会近年相继就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个人资料等法律法规邀请相关部门举办讲解会,作为对“诚信店”商号其中主要的培训工作,期望通过培训提高“诚信店”商号知法守法的意识与能力,以及专业水平,从而保证“诚信店”团队的整体质素,达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获得适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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