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资料,本澳去年死亡人数有二千一百多人,由於本澳未有火葬场,选择火葬的遗体须运往珠海火化。不少居民反映,运送遗体到珠海,办理手续及过关检查需时,对死者家属造成不便及困扰,社会亦多次促请政府兴建火葬场,加上本澳人口及社会规模的持续增加,本澳已有兴建火葬场的实际需要。
为配合本澳社会的需求,以及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防护体系,民政总署正对筹建火葬场进行前期工作,包括选址考虑、设备设施的规格及排放标准等进行审慎研究,有序开展有关计划。
自2017年开始,按法律规定火葬场必须建在坟场范围,民署综观各公共坟场的环境,审视周边山体、坟场及楼宇等距离,同时希望透过现有山体的自然屏障将设施及屋苑分隔,以减低对市民的影响作为选址首要考虑因素。
民署到邻近国家及地区的火葬场进行考察,包括新加坡、香港、及内地多个城市,参考不同的成熟管理经验,大部份的火化设备均具备良好的污染控制设施,排放符合甚至高於欧盟标准,同时设有实时监控。民署在考量火化设备时,会从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及可靠性等各方面作出适当评估,并以天然气作为洁净能源,减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目前,有关拟定选址的属性,正待工务部门就规划条件草案进行公示及收集公衆意见,待得到工务部门进一步落实,民署会有序开展有关计划,并将适时按阶段公布计划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