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民登记法》的规定,法人确认的有效期为5年。凡於2013年10月15日前已获确认的法人,其确认的有效期将於今年10月16日届满。法人须於有效期届满前150日至90日期间申请续期(即今年5月18日至7月19日期间)。倘逾期不递交确认续期申请,其确认将於有效期届满时即告失效,并导致相关的选民登记被注销。
文化谘询委员会特通知确认有效期将於今年10月16日届满的文化界别法人,确认续期申请的最后接受提交日为7月19日(星期四),敬请相关法人於上述期限前将确认续期申请送交文化谘询委员会(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文化界别法人确认续期申请须知及表格下载,请浏览文化局网页http://www.icm.gov.mo/cn/CCCindex#ccc-renew。如有垂询,可於办公时间致电2836 6866与文化谘询委员会秘书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