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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展开「火掠行动」打撃酒后驾驶


为加强打击世界杯期间酒后驾驶,治安警察局交通厅於7月9日至15日,展开为期7日的「火掠行动」,藉此加强阻吓及纠正酒驾者的侥幸心理,确保行车及行人的交通安全。交通厅黄志宏警司今(9)日晚上率领行动队伍一行十多人,於本澳各区酒吧附近进行截查车辆行动,当发现怀疑酒驾驾驶者时,会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如拒绝者,将可触犯「违令罪」,可被科处最高一年徒刑或120日罚金。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当驾驶者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等於或超过0.5克至低於1.2克时,首次触犯最高可被科处澳门币30,000元罚金及禁止驾驶六个月;累犯最高可被科处澳门币60,000元罚金及禁止驾驶三年。当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等於或超过1.2克时,更可被科处最高一年徒刑及禁止驾驶三年。根据本局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的酒驾共有145宗(当中包括14宗导致有人受伤之交通意外),同比下跌29%。而今届世界杯赛事(6月14日至今)酒驾有21宗(当中包括2宗导致有人受伤之交通意外),上届世界杯期间酒驾共有67宗。治安警察局呼吁,酒后驾驶累己累人,违者将负上刑事责任,如发生交通意外引致他人伤亡时,除刑事责任外须作巨额民事损害赔偿,更会对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严重伤害。为保障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之安全,切勿酒后驾驶,避免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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