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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已完成涉性侵事件的调查报告


对於早前涉嫌发生性侵犯事件的学校,教青局已完成对其管理进行的行政调查程序。过程中听取了该校办学实体、校长、教学人员和家长共18人的陈述,所有持分者均配合协助调查,并作出声明笔录。调查确证学校的组织和运作,校长及教学人员对有关事件的处理,违反《私立教育机构通则》、《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教学人员专业准则》的规定,以及该校的内部规章,构成违法行为,按照《私立教育机构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b)项的规定,教青局决定对该校的办学实体科处罚款。

教青局的首要关注点是学生的福祉,为确保学生的整体安全及身心健康成长,以及享有愉快学习的环境,要求涉事学校的办学实体必须尽快完善学校的组织架构,尤其确保校园危机小组的运作,并聘请合适的教学人员及安排适切的培训,以强化学校负责人、教学人员和其他行政人员具备应对危机事故的敏感度和处理能力;同时要求办学实体须於2018/2019学年开始前,提交优化行政管理措施的执行方案,以确保其辖下学校具备有效运作及为学生提供安全学习的条件。办学实体对此承诺优化家校沟通的渠道,强化人员处理危机事故的培训,并已开展了完善保安系统的工作。

教青局将会继续对涉事的学生和家长提供最大的支援,并密切跟进有关学校的运作,尤其根据法律规定,检视和评估该校的教育质量,以及持续协助学校拟定性教育的活动及辅导方案,跟进学校在完善预防、通报、行政管理、人员管理及培训等方面的安排。

除与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及卫生局建立 “与学生相关严重事件通报机制” 外,教青局亦与全澳学校设立了行之有效的通报机制,学校多年来亦切实遵守载於《学校运作指南》的相关规定。未来,教青局将会持续优化有关机制,并进一步强调学校、教学人员及学生辅导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以及明确讯息的通报和传递的机制、事件的处理和支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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