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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处罚办学实体 旨在改善学校管理运作


对於有市民表示就涉嫌性侵的事件,教青局对学校处罚过轻,教青局强调是次的调查是因应有关学校的管理而作出,并委任了独立的预审员和法律同事负责,处罚对象是办学实体。经考虑调查的结果,以及办学实体对改善学校运作、妥善相关学校人员纪律责任等方面的积极配合,科处办学实体12,000元。

教青局调查的重点是要求学校掌握问题之所在并作出改善,完善及落实通报和处理危机事件的有关规章制度。 至於性侵事件及相关的刑事追究,由司法部门负责;人员的处分或任免,则由办学实体处理。

教青局多年来与学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通报机制,要求学校切实遵守《学校运作指南》关於与学生相关严重事件的通报和跟进,以保障学生在校园的健康和安全。教青局在有关《指南》及工作会议中一直强调:学校、教学人员及学生辅导员等相关持分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信息的通报、传递的机制、事件的处理和支援的方案,让相关部门能尽早介入,协助受影响的学生。在近日举行的《学校运作指南》工作会议中,教青局重申有关规定,并要求学校在发现怀疑性侵、虐待、暴力行为、 毒品、传染病等严重事件时,应透过与学校建立的"严重事件通报机制" ,即时通报。

就有关涉嫌性侵事件的辅导工作,教青局在得悉事件后,即时安排主管人员及专业辅导人员与家长及学校负责人见面;设立24小时辅导热线为家长提供情绪及心理支援;并调动辅导人员,安排操葡语/英语及粤语的心理辅导员驻校,协助受事件影响的学生及其家长,又举办性教育活动,并为有进一步需要协助的家长提供个别跟进。

教青局将会继续对涉事的学生及家长提供最大的支援,并协助学校持续改善在预防、通报、行政管理、人员管理及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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