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一直致力推动电子政务发展,提供更多元化的便民服务,继推出自助服务机查询个人拖欠政府债务功能后,现配合电子支付的普及,於七月三十一日再推出申请债务证明书自助服务。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之人士或持有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俗称 “蓝卡”) 之外地雇员,均可透过设置在南湾财政局大楼、北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新口岸龙成大厦收纳处、氹仔接待中心的八部财政局自助服务机,申请个人债务证明书 (俗称 “无欠债证明” ),申请人可以银联闪付卡或澳门通卡在机上拍卡,直接支付澳门币十五元的印花税,五个工作天后可亲身或委托他人持凭条及申请人本人之身份证正本於办公时间往南湾财政局大楼、北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氹仔接待中心领取证明,减省到局内轮候申请的时间。
为保障个人私隐,澳门居民需於财政局自助服务机插入其智能卡式居民身份证,并透过指模核实其身份;而持有 “蓝卡” 之外地雇员则需输入其“蓝卡”号码及密码,以作身份验证。申请债务证明书自助服务目前只适用於个人,法人仍须到柜台办理债务证明书的申请手续。配合澳门构建智慧城市,财政局将继续优化电子服务及自助服务机功能,分阶段推出更多便民便商服务。
财政局自助服务机之设置点
设置点 |
地址 |
申请时间 |
南湾财政局大楼 |
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 |
24小时 |
北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自助服务区 |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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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成收纳处 |
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至640号龙成大厦地下 |
星期一至四 09:00-19:00 星期五 09:00-18:45 |
氹仔接待中心 |
氹仔布拉干萨街500号地下 |
星期一至四 09:00-19:00 星期五 09:00-1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