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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泽:的士违规应以行政违法角度处理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今(1)日表示,现时审议中的《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法案,对的士违规行为是以行政违法角度处理;如要以刑事化手段处理的士违法行为,则值得斟酌和思考。

黄少泽出席公开活动时表示,以刑事化手段处理的士违规属成本最重的解决方法。他强调,政府在相关法案中提出以行政违法角度处理的士违规行为。

至於检察院以“不法价格罪”起诉一名涉嫌禁锢乘客及滥收车资之的士司机,黄少泽表示尊重司法机关的决定。

就百利新邨食店石油气爆炸事件,黄少泽表示,司法警察局已公布相关案情,由於案件涉及人员伤亡,将以《刑法典》第264条第二款“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别危险行为”及第273条“因结果之加重”起诉涉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