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审计署公布《电子政务的规划及执行》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


审计署公布《电子政务的规划及执行》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探讨行政公职局对电子政务的规划及执行上,是否已作出充分考虑及安排,以确保电子政务工作能有序地落实执行,并达致预期目标。

审计结果反映,自2001年至2016年期间,行政公职局就发展电子政务投入了237,346,502.41澳门元,期间编制了四份规划文件,当中61个可跟进分析执行情况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只有39个完成,占总项目的63.93%,执行率低。而未完成的22个项目当中,有16个自提出至2016年12月31日,超过十年仍未完成。

行政公职局强调自身在2011年重组前并无统筹及协调电子政务的职责,但承认过去规划项目在执行上存在不足。事实上,根据 1994年行政公职局重组前的组织章程,职能上已包括推行公共行政现代化。而在2001年由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成立,具备协调各政府部门开展电子政务的跨部门小组,亦由行政公职局局长担任协调员,故此行政公职局在重组前后均肩负推动及落实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即使按行政公职局所指在2011年重组后才具备统筹及协调电子政务的职责但截至2016年8月开展审计前,仍有大量电子政务工作停留於开展研究,或者以先导计划吸取经验的阶段。

审计报告抽查由行政公职局自行构建的人事管理系统及ePass的落实执行情况,发现在2001年提出的“公共部门休假申报系统”、“公共人力资源数据收集系统”及“公共培训课程申请报读系统”等的人事管理模组,因立项过程粗疏,欠缺基本考量,导致项目存在根本缺陷,结果出现因人力资源资料及网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问题,需有待相关技术成熟及解决有关问题后,“公共部门休假申报系统” 才於2010年投入使用,而余下的两个系统,更历时13年才於2015年推出给部门使用。报告亦披露行政公职局在开发系统的过程中,并没有谘询用家需求意见,且系统也无法提供全面的人事数据以配合部门的开支系统,执行人员月度薪俸结算工作,同时在系统投入使用后,也没有及时跟进用家部门的体验情况,这些未能切合实际的安排,大大降低了使用人事管理系统的积极性。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97个公共部门中,只有22个部门正在使用系统,使用率仅为22.68%。另一方面,在2006年提出的人事内部程序电子化,按该局提供的资料,共有18份《公职法律制度》中的表格需进行电子化,直至10年后的2016年底,竟然只有“缺勤与年假申请书”1份落实,可见行政公职局推行电子化效率极低,成果极少。

在ePass的推行工作上,行政公职局在2009年11月推出ePass,目的是让市民通过一个帐户使用不同公共部门提供的电子服务。但由於服务对象的规划工作轻率,导致ePass至今仅适用於年满18岁本澳居民,而未能适用於非本澳居民、团体/机构。此外,由於行政公职局未能推出相应的法律配套,导致ePass在身份识别方面以及通过其作出的申请,法律有效性方面可能存在问题。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仅有7个部门於ePass提供服务,且服务以查询为主,而ePass登记人数亦只有约五千八百人。

审计报告亦反映行政公职局虽然於2012年就解决ePass的问题进行检讨,并提出建立统一身份识别机制进行研究,并在不同时期的规划纲领均提出了在期内完成建立机制,但局方根本未有落实工作。尽管当局在2017年施政报告提出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并预计於2018年完成,但实际完成日期仍有待观察。因此,服务对象及法律有效性方面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未能达致ePass设立的目标。值得关注的是,当局方於2018年6月回应审计署提出的疑问时,才指出已以报考公职作为先导项目,其设计已应用了统一身份识别机制。而事实上,统一身份识别机制是需就电子帐户、智能身份证及“电子证书”三者作整体考虑,统一规范在电子政务上的应用。而报考公职的相关法律则仅对以电子方式报考公职的行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对ePass而言,其欠缺法律效力的问题根本未得到解决。

审计署透过综合评论指出,特区政府积极促进相关发展,《澳门特别行政区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其中一个规划目标是建设智慧城市,为广大居民建设宜居城市,希望不落后於邻近地区发展的趋势,尝试通过科技手段改善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素和效率,更好回应居民的需求。

近二十年来,由行政公职局主导的电子政务建设不仅未能做到与时并进,一些基本的环节更长年停留在起步阶段,尽管当局多年来在施政报告中不断强调研究、优化、规划的设想和过程,但由於欠缺可行的整体计划和时间表,发展方向亦定位不清,结果是各部门为了应付工作而各施各法,导致各部门系统及平台不一,无论电子服务平台或数据方面都缺乏较好的涵盖面,亦未能建立统一、便利、安全的服务平台,数据格式更是各不相同,始终未做到完全统一。审计结果显示,行政公职局欠缺协助各部门改善运作的大局观念,向市民提供安全便利服务的意识亦相当不足,加上长期以来因工作作风或技术水平而无法配合其他部门及广大市民的实际需要,致使所推出的系统和服务平台不是功效未如理想,就是使用率偏低,严重脱离借助电子政务完善政府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意。

审计报告指出,行政公职局并没有展示出公共行政的良好榜样,在提供审计所需的文件资料时多次延误,最长者逾半年,而其后通过正式文件确认所观察的事项时,又会提出原先自身的说法未能反映实际情况而需要修正。审计署表示,作为特区政府负责公共行政的部门,理应具备较佳的行政效率及诚实可靠的办事作风,但从今次审计的内容及在工作过程中拖延审计的行为看来,行政公职局的行政管理及履行职责能力存在巨大的可改善空间,有必要认真正视、检讨、从根本上彻底改革。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公众可於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於今日办公时间到审计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