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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公众讲解会


为了增加市民对“业主大会”召集程序之认识,法务局与房屋局将於9月10日晚上8时至10时假诚丰商业中心7楼举办《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公众讲解会,有意出席讲解会的市民,可於办公时间致电2859 4875报名。

第14/2017号法律《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业主大会”的召集制度和运作规则、调整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所需的份额、明确规定“管理机关”的组成及作出法律行为的范围、厘清“管理机关”与提供楼宇管理服务公司的关系及权责,以及引入关於在楼宇共同部分进行工程的特别规则。

因应该法在今年8月22日起生效,法务局已联同各社会团体合办多场讲解会,此外亦透过报章专栏、电视节目、电台节目、网络平台(包括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各种方式,向市民大众宣传推广当中的法律规定。有关的报章专栏文章、电视节目、电台节目、Q&A简介亦上载於法务局网页(www.dsaj.gov.mo)内,供市民了解相关法律资讯。

同时,房屋局已重新编制并於网页(www.ihm.gov.mo)增设“私人楼宇管理需知”栏目,向市民详细介绍私人楼宇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之实用资讯,例如,私人楼宇共同部分管理委托合同范本、私人楼宇预算及帐目范本等,供市民查阅及下载。

有关按照《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规定而寄存会议录或申请证明之相关手续,申请人/管理机关可於齐备所需要件后亲临房屋局离岛办事处办理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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