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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关注有业界提供不实疾病证明及M/7收据


就日前司警调查发现7家中西药房和参茸行涉嫌为假“病人"开出假“M/7”表格或假病假纸诈骗保险公司之事宜,当中涉及3名中医师。根据卫生局的资料,并未收到有关此案之检举。

发出或使用不实病假纸或疾病证明属刑事罪行

然而,过往曾有保险公司或私人机构向卫生局检举部份卫生护理服务场所、中药房或医务所不当填写M/7格式收据、开出不实病假纸或疾病证明,由於医疗服务提供者应根据就诊者实际病情填写医疗文件及依法填写M/7格式收据,如对就诊者发出不实的医疗文件或M/7格式收据,医疗服务提供者可能涉嫌“伪造文件"或“伪造证明",而就诊者则涉嫌犯有“使用虚假证明",均属刑事罪行。卫生局除了就有关检举开立卷宗展开行政调查程序外,尚会对有迹象显示涉及刑事犯罪的违规情况向检察院作出检举,并对於证实违反行政法规者科以行政处罚。

为加强对医疗专业人员及实体在医疗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卫生局从2013年起先后多次向业界发函,提醒注意书写病历记录、如实填写M/7格式收据及疾病证明等。同时,卫生局於2018年7月1日推行医疗专业人员自愿性持续专业发展计划(CPD计划),定期举办通识课程及鼓励业界积极举办专业课程,通识课程内容包括“医疗事故法"、“书写病历之重要性"及相关的医药法律法规等。

当局必定依法严惩违法者

卫生局重申,医疗服务提供者应依照《病历的记录、管理、保存及销毁程序指引》书写及管理病历记录,且应对就诊者进行问诊及体查后作出诊断,而根据第267/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职业税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凡拟自资从事卫生护理服务的医疗专业人员之纳税人当以酬劳、备用金、预支或任何其他名义收取其顾客款项时,必须在收款日发回M/7式收据,并指出有关税务编号。因此,若经证实医疗专业人员及实体违反上述规定,必定依法严惩。

此外,根据现行药事法令,倘涉事药房涉及有专业人员与医生幕后串通,从事行使或伪造虚假文件的行为,或药房技术主管未有履行义务而方便其共同工作者作出违法行为,除须负上刑责,亦须负上相应的专业及管理责任。另外,不排除东主或行政管理人员的刑责会导致场所的牌照被取消。倘有证据显示有人涉及违反相关的法规,卫生局定必按程序追究其责任及依法处罚。

卫生局在此呼吁同业洁身自爱,恪守专业义务及管理责任,而市民亦不应贪图不正当利益而以身试法,因有关违法行为可能要负上刑事责任,业界或市民如发现存有上述涉嫌违法的情况,可向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作出举报,电话:28713734或2871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