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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委讨论修改《经济房屋法》法案


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日前(11月19日)举行会议,讨论修改第10/2011号法律《经济房屋法》法案的主要内容。

会上,出席委员对于法案建议调整申请年龄、修订不得在澳门拥有物业的规定、计分排序,以及限制经济房屋的投资属性等发表意见及建议。房屋局局长山礼度表示,政府会继续听取委员意见,广纳民意,以期完善社会及经济房屋的法律制度,使有限的公共房屋资源提供予有实际居住需要的澳门居民,逐步解决居民的居住问题。

出席的委员包括:副主席欧阳耀光、黄树森、覃伯德、柯庆耀、李广志、陈家良、罗华杰、欧阳月胜、陈俊拔及陈昭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