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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至74岁长者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款项明过户


社会保障基金明日(11月23日)将向第二阶段34,745名合资格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提款申请人发放有关款项,并已陆续透过公函或电话流动短信(SMS)通知上述人士申请结果。

按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提款资格的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每年可提取个人帐户款项一次,今年社保基金续按年龄层分阶段接受申请,首阶段获批的申请已于上月获发款项。第二阶段65至74岁长者提出的提款申请已基本完成审批,获批准发放的款项将于明日(11月23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其余由于未填妥申请表或需补交文件而未完成审批的个案,待齐备文件后,社保基金将尽快处理。

另外,按相关法律规定,帐户拥有人获得款项权利的时效由分配年度的12月31日起计3年,故此,2015年度款项分配的时效将于今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提出2015年度款项分配声请的帐户拥有人,将丧失获分配有关款项的权利。

市民如想查询有关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的信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致电24小时语音热线28230230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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