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将于12月31日开始接受本澳企业申请,是次招商将不设项目提交期限,直至产业园用地完全使用为止。凡有意申请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本澳法人商业企业主/自然人,可按照“项目申请指引”向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提出申请,所收集到的项目会交由新成立的,由澳门、横琴双方政府代表以及业界、专业界代表组成的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条件者将获特区政府推荐进入产业园。
贸促局执行委员黄伟伦今(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申请项目评审机制、评审标准以及项目申请指引。
黄伟伦表示,2013年首次招商评审时,主要根据“符合推荐进入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的优先条件”、“申请人/企业/投资者实力”及“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三大考虑因素进行评审,新一轮项目评审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旨在评选及推荐更多优质的项目入园。因此,是次招商提升了对产业元素、投资者实力及项目可行性的要求,同时,更着重项目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相关性,且须体现申请项目现时或将来在澳门有一定规模的投放。此外,为增加评审标准的透明度,详细评审分析要素已公开并上载到贸促局网页,申请人可以参考有关资讯,按“项目申请指引”准备申请文件及资料。
评审流程上,新设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是整个产业园项目推荐工作的核心机制,委员会由十五名成员组成,当中包括六名来自经济财政、社会文化以及运输工务等范畴的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六名珠海市及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代表,以及三名分别来自澳门业界和专业界的代表。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工作,设有回避机制和保密义务的规定,确保评审的中立性和保密性,下设由双方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负责秘书处工作。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须至少三分之二出席通过,方被承认符合推荐条件,整个评审过程更为严谨。
有意投资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的澳门企业及投资者,可于办公时间到澳门宋玉生广场263号中土大厦19楼或透过提前预约到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贸中心4楼提交申请项目。如有任何查询,欢迎致电2872 8328或登入贸促局网页www.ipim.gov.mo 浏览申请指引及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