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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及服务汇流制度》咨询会

《电信网络及服务汇流制度》咨询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完成制订《电信网络及服务汇流制度》咨询文本,并由2019年2月1日至3月4日展开为期三十天的业界咨询。为进一步与受邀的相关行业团体、业界及传媒就咨询内容作沟通交流,邮电局今天(19)于通讯博物馆的演讲厅举办两场咨询讲解会及一场新闻招待会。首场的咨询对象为专业团体、学术单位和政府部门,次场的咨询对象为电信业界。邮电局刘惠明局长期望透过今次的咨询,集思广益、广纳专业意见,从而完善整个汇流制度框架及相关法律草案,为引入汇流服务创设条件,制订更利好电信市场持续及健康发展的政策,让市民可以享受更多元化及更优质的电信服务,为业界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整个汇流制度着重推动电信汇流,5G及下一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改进现时的规管模式及业界的经营模式,促进电信基础设施的共用和接入,以及保障使用者权益等。新的制度下,网络建设和服务提供分开发牌及经营,新牌照将会采用申请制度。网络营运商可透过共用无源基础设施,加速网络构建,而服务提供者可与网络营运商合作发展崭新的单项或组合式的电信服务。

将来电信服务零售价格的监管会作出简化,有利电信公司快速回应市场,而当电信市场未有充分竞争,会向具显着市场力量的电信公司施加特定监管义务。至于在使用者权益保障方面,电信公司须就大幅影响服务的事故向其使用者实施补偿措施,而对日后若违反法律规定的罚款金额亦相应作出提升,同时增设强迫性金钱处罚。

此外,为使现行营运商顺利过渡至汇流制度后的市场变得成熟及巩固,网络牌照及服务牌照将于新法案生效的指定时效后始接受新的申请。

列席咨询会的邮电局人员详细介绍了《电信网络及服务汇流制度》的咨询内容,并与团体及业界代表积极交流收集意见。出席的团体及业界代表均表达了多方面意见,邮电局将会充份考虑收集的意见,积极完善有关的电信法律制度,以符合澳门的社会发展需要。

列席咨询会及新闻招待会的人员包括邮电局刘惠明局长、电信管理厅刘兰华厅长、市场及竞争处萧永荣处长、规管事务处杨富荣处长,以及电信范畴法律事务范围职务主管Fátima Cristina Nunes Neves de Olive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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