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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澳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澳门与广州市消委会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穗、澳两地消委会日前在广州市签署《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两会代表随即举行工作会议,就完善两地消费纠纷异地处理机制、逐步实现两地跨域调解与仲裁,以及加强资讯共享等各方面的合作,探索互助合作的空间进行磋商,双方将积极透过协议达致协同发展、互利共赢,促进粤港澳湾区的建设与发展。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是在2018年4月签署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基础上,穗、澳两地消委会就双方具体的合作作出细则性的规划,合作范围包括:加强穗、澳两地投诉个案受理与转介、消费教育、商品比较试验、培训交流、法律研究、共享资讯、跨域调解与仲裁,以及由澳门消委会协助转办广州市消委会与葡萄牙消费者组织之间的投诉个案等各个方面。

澳门消委会表示,在推动湾区内城市群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后,消委会逐步与湾区内广东省9个城市的消费者组织签署维权合作协议,透过更灵活协作方式,加快与巩固湾区消费维权工作纵横面的发展,更好地服务湾区内的消费者,增加居民异地消费的信心,此举,相信可带动湾区人流、物流、资金流及讯息流的互动,对驱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以及澳门发展“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具有一定助力,目前,消委会积极与湾区内各消费者组织保持与加深各方面的合作,自《备忘录》签定后,消委会已先后与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香港及横琴新区消费者组织签署跨域调解及仲裁服务计划,争取今年内与湾区内更多消费者组织签署有关的合作计划,进一步加强湾区居民互动消费的信心与保障。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由澳门消委会执委会主席黄翰宁与广州市消委会副主任张开仕代表两会签署,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姚建明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易兆会见证协议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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