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27)日刊登第92/2017号行政命令,行政长官崔世安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并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制度》,委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七名委任议员。
获行政长官委任的七名议员是:马志成、庞川、胡祖杰、柳智毅、冯家超、邱庭彪、陈华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由33人组成,其中直接选举的议员14人、间接选举的议员12人、委任的议员7人。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制度》第二条,行政长官在收到立法会选举总核算纪录后十五日内,以行政命令委任上述七名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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