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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合办保护海洋活动 响应世界海洋日

珠澳合办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

每年6月8日为世界海洋日。澳门海事及水务局与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于今日合办“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以提高珠澳两地各界人士保护海洋、爱护海洋的意识,同时藉此推动珠澳海洋事务合作。出席代表并于今日集体签署“爱我蓝色海洋,护我碧海银滩”倡议书,提倡共同宣传海洋生态保护理念,推动珠澳两地各界人士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

珠澳合作保护及发展海洋

澳门代表一行今日前往珠海吉大海滨泳场前广场参与“2017年世界海洋日宣传活动”,得到珠海市副市长刘嘉文的热情接待。副市长刘嘉文在活动上介绍了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情况,他表示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作出了坚持海路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全国的整体战略部署,为沿海各省市发展海洋经济带来了新的机遇,指引了前进的方向。处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时期,珠澳双方将进一步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港珠澳大桥和横琴自贸区建设等平台,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把握机遇,务实高效地深化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产业和其他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地经协同发展。

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海域

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致辞时表示珠澳两地一衣带水,有着深厚的手足之情,令澳珠两地能在优势互补、互通共融方面做的更快更好,未来珠澳两地在海洋旅游休闲发展方面,将会有更多的合作空间。在中央人民政府明确澳门海域管理范围后,澳门特区政府积极开展海域利用与发展规划的科学研究,并正在制定《海域管理纲要法》,以进一步完善海域管理的总体制度建设,确保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海域。2016年初澳门特区政府与国家海洋局、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签订了三份《合作安排》,深化澳门与内地在海洋管理、保护与发展的沟通合作。过去一年多,澳门海事及水务局与内地相关单位积极推动落实三份《合作安排》,确保澳门特区海域管理和利用符合国家整体利益,促进粤澳两地合作共赢。

集体签署保护海洋倡议书

珠澳双方出席代表集体签署了“爱我蓝色海洋,护我碧海银滩”倡议书,提倡共同宣传海洋生态保护理念,推动珠澳两地各界人士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倡议书大力提倡的四个要点摘录为:一、大力宣传和普及海洋环境保护知识;二、不乱丢垃圾以保护海洋环境;三、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四、呼吁社会各界出谋献策保护海洋生态。其后珠澳双方代表亦乘船前往了香洲近岸海域进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并出席庙湾人工鱼礁示范区一期工程投放仪式。

政府与相关团体共同参与

珠澳两地今年于珠海市首次合办“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有关活动来年将于澳门举行。参与是次活动的澳门代表包括,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海事活动厅厅长胡柱鹏、海关海上监察厅副关务督察梁汉伦、副关务督察黄国权、民政总署自然保护研究处处长陈玉芬、澳门生态学会会长何伟添、澳门渔民互助会会长樊树明、澳门远洋渔业发展暨船东协会副会长何亚根及梁锦杰、澳门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莫锦培等。

珠海代表包括珠海市副市长刘嘉文、副秘书长周锡川、市财政局局长周昌、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局长林粤海、市港澳事务局副局长魏光、珠海海事局副局长郑其来、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监测中心站站长黄根华、香洲区区委常委谢义维、万山区管委会主任张社会、高栏港区管委会区党委委员刘继承、保税区区管委会副主任蒋道平、广东渔政第七大队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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