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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莉吁法人选民尽快提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举行会议

【新闻局】行政长官选举管委会主席宋敏莉:呼吁法人选民尽快提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今(15)日表示,法人选民向行政公职局提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将于本月23日即下周二截止,她呼吁相关法人选民尽快提交;而法人选民签署提名表代表的聯络资料,将陆续上载至行政长官选举网页。

管委会下午召开会议,宋敏莉会后向传媒表示,法人选民提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的程序由本月8日开始,截至今日中午12时,只有22%的法人选民提交了登记表,她提醒,本周五及下周一是公众假期,希望相关法人选民要尽快提交有关登记表,让管委会续后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另外,已提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法人选民的联络资料,已陆续上载至行政长官选举网页,以供查阅。

管委会在会上亦讨论了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选举的划票方式及判票标准,由于今次选举将继续采用电子点票的方式,所以管委会议决沿用上届选举的划票方式,将以专用划票笔进行划票。

另外,宋敏莉表示,4月12日已收到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中立法会议员的代表名单。

有传媒问及当报名人数等于选委名额人数时,是否仍需进行投票,宋敏莉指出,《行政长官选举法》对选委会委员选举有一般性规定,至于选委中立法会议员的代表是否需要投票选举,则立法会有其内部规定,而立法会在2004年通过的一项议决中规定,当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所需要产生选委的人数时,属于自动当选。

至于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属于当然委员,需要在选委会委员选举日前10天向管委员送交相关资料;澳区全国政协委员及在任市政机构成员经自行选举产生选委会委员,并须于选委会委员选举日把名单送交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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