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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港珠澳大桥口岸查获出境旅客携大量现金及未申报饰物

两港客携大量现金经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出境被查获

本月25日,澳门海关于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查获两名港人携带大量现金及未申报饰物离境,海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起诉。案件怀疑涉及经济犯罪,已移交司法警察局跟进。

海关接获离境大堂安检区保安人员通报,透过X光机发现两名出境旅客的行李中藏有疑似珠宝、金器类饰物。关员到场检查,发现行李内除藏有未申报饰物62件外,还藏有大量现金,经点算,分别为港币35万元及人民币4万4千元。

两名涉案人士为香港居民,报称为押运员,受公司指示携带行李出境。调查期间,两人均表示不知道行李内藏有大量现金,亦未能清楚说明现金来源。海关认为款项来源可疑,怀疑涉及经济犯罪,已将案件转交司法警察局经济罪案调查处跟进。

两人涉嫌违反第6/2017号法律《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的相关规定,一经判罚,将按超出指定金额的多少,科处澳门币1千元至50万元罚款。此外,两人在未申报的情况下,携带价值超过澳门币5千元的货物出境,海关将依《对外贸易法》作出起诉,一经判罚,可科处澳门币1千元至5万元罚款,而被查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海关将继续与保安人员保持紧密合作,打击各类犯罪行为。海关提醒,任何人士携带总值澳门币12万元或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境,若被海关人员查问,应如实作出申报。此外,物品进出本澳受《对外贸易法》规管,如欲了解更多相关规定,可浏览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mo或致电海关热线8989 4317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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