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的士站、的士上落客区及的士落客区的标志》行政法规草案。 根据第3/2019号法律《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的规定,须以补充性行政法规订定的士站、的士上落客区及的士落客区的相应标志。为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制订了《的士站、的士上落客区及的士落客区的标志》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以附件形式订定的士站、的士上落客区及的士落客区的标志,均为绿底白字,共有六款式样。 草案建议自2019年6月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