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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抢筹码之嫌犯已被羁押


就日前于路氹城某娱乐场发生的抢筹码案,警方拘捕一名女性涉案人及一名怀疑接赃的男子,并已追回被抢走的筹码,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本年5月24日凌晨,两名男子于事发娱乐场区内袭击保安人员及庄荷,并抢走超过300万港元的现金筹码,随后,该两名男子随即逃离现场。

经深入调查,警方拘捕一名负责保管筹码及将之转手的女嫌犯,并在其租住的酒店客房起回一批筹码,同时,警方亦拘捕一名怀疑接洽该女子以将被抢筹码兑换为现金的男子。

是次落网的女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04条第1款及第2款b项规定及具加重情节的抢劫罪,依法可处三年至十五年徒刑;同时,案中负责接赃的男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27条第1款规定的赃物罪,可被判处最高五年徒刑或科六百日罚金。

经对两名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因应案件的严重性质,且考虑案中仍有其他涉案人尚未归案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嫌犯逃离澳门、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及扰乱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对案中女嫌犯及负责接赃的男嫌犯分别采取羁押及提供担保金的强制措施。

按照《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案件将适时送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及追缉其他涉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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