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于6月24日率领代表团访问蒙古,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蒙古国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加强双方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与蒙古国自2014年起就《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进行磋商,并于2017年5月草签了协定。中央人民政府早前根据《澳门基本法》第94条的规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与蒙古国签署上述协定。
6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和蒙古国司法内务部部长Tsend NYAMDORJ分别代表双方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正式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这标志着澳门特别行政区与蒙古国之间的司法协助进一步加强,协定的合作范围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物品及文件、搜查及扣押、追收犯罪工具及犯罪所得等,这是继2017年底双方签订《移交被判刑人协定》后的另一合作成果。
此外,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还与蒙古国代表团就《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司法协助协定》进行了技术磋商会议,并就协定的全部内容取得共识及草签了文本。
在蒙期间,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还拜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受到邢海明大使的亲切接见。
是次出访的代表团成员包括: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顾问陈里程、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朱林、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何浩瀚、检察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以及法务局副局长钟颕仪,而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综合业务部主任张坚也作为特邀顾问参团。
代表团将于明天上午结束访问返抵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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