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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

申请《交通事故声明书》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必须出示文件/资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的日期、时间、地点
  3. 其他有利文件/资料
    1. 事故驾驶者之驾驶执照;
    2. 车辆识别文件(如登记折)等.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及海岛交通警司处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辧公时间:24小时


费用

全免


审批/服务所需时间(轮候时间不计算在内)

10分钟(服务承诺)

附注:由服务对象到达柜台至服务单位完成有关手续为止。


备注/申请须知

《交通事故声明书》仅显示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日期、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以作时间证明之用(举例:因发生交通事故未能准时上班而须向公司提交时间证明)。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02-07 10:26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