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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及治安警察局移走关闸停车场滥泊车辆

交通局移走关闸停车场内之滥泊车辆

交通事务局已于7月1日接管关闸综合体育场馆停车场,继月初移走多台弃置车辆后,于近日移走1台滥泊轻型汽车及1台滥泊重型电单车,进一步释放场内泊位予公众使用。

根据《公共泊车服务规章》,车辆在公共停车场连续停泊逾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车位、停泊在妨碍场内运作之位置或占用多个泊车位均被视为滥泊,政府会依法作出处理,包括移走该车辆。直至7月9日,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已移走场内60台弃置车辆及2台滥泊车辆。

交通事务局呼吁驾驶者妥善停泊车辆,切勿滥用公共泊车资源。车辆一旦被移走,且车主在认领期限前未办理相关手续取回车辆并缴交相关的罚款和行政费用,车辆将归澳门特区所有。同时,局方会将车辆转交予财政部门作拍卖,并会继续向车主追讨相关罚款和移走、存放车辆的行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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