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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5岁长者今起可申请提取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款项


社会保障基金8月起按年龄分阶段接受合资格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年满75岁、正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或正收取社会工作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即日起可申请提取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款项;年满65岁至74岁长者的提款申请则由9月开始。

今年合资格提款的帐户拥有人约有67,000名,为方便分流工作,社保基金沿用过往的方式,按年龄分两阶段接受市民的提款申请。首阶段率先接受被列入名单的年满75岁长者(1944年9月或之前出生)、正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进行提款申请,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人士寄发申请表,有关申请获批准后,款项将于10月23日发放。第二阶段,社保基金另于9月向被列入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1944年10月至1954年9月出生)寄发申请表,市民可由9月起向社保提出提款申请,有关人士最快可于11月27日获发款项。

另外,今年起年满65岁且正收取养老金或残疾金的帐户拥有人在提出提款申请时,可同步办理自动提款登记,以便自登记的翌年起在有款项分配的年度,只要符合自动发放条件,该年度的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及收益便会自动存入其收取养老金或残疾金的银行帐户。

提款申请及自动提款登记可于全澳各区的自助服务机办理,或填妥申请表交回以下地点:

  • 社会保障基金塔石临时办事处;
  • 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市政署辖下北区、中区及离岛区共6个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
  • 社工局辖下台山、青洲及沙梨头3个社会工作中心(即日起至9月30日);
  • 下环浸信会社会服务中心(即日起至9月30日)。

按照法律规定,帐户拥有人每年只可提取个人帐户款项一次,市民如想查询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2019年预算盈余特别分配名单或了解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